莫當電詐“工具人”!男子出租電話卡“賺快錢”,結果……
2026-01-20 15:15:57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王輝 | 作者:屈璇 | 點擊量:11324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屈璇)1 月 17 日,永定公安反詐中心以 “快響應、準研判、強攻堅” 的實戰效能,快速偵破一起出租電話卡詐騙案。
1 月 16 日上午,永定區多人收到冒充領導的短信,試圖誘騙永定區群眾添加詐騙 QQ。接到線索后,反詐中心立即開展研判,當日中午鎖定嫌疑人曹某以及其落腳點。抓捕組火速出擊,于 1 月 17 日上午 8 時許,永定反詐中心在長沙警方的協助下,在長沙市望城區一居民樓將曹某成功抓獲。

從接到線索到抓捕歸案,一場與時間賽跑的破案行動,永定公安爭分奪秒,在 24 小時內成功攔截并抓獲詐騙分子,再次彰顯了永定公安 “以快制快” 的反詐戰斗力。
經審訊,曹某對將自己的電話卡出租給網絡團伙,并通過遠程操控的方式發送詐騙短信非法謀利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。目前,曹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。
警方提醒:
管好個人 “兩卡”務必妥善保管和使用自己的身份證、手機卡、銀行卡、支付賬戶等,切勿因貪圖小利而出租、出售、出借給他人。
認清 “兼職” 陷阱對任何以 “租卡”“代管設備”“輕松賺傭金” 等名義的所謂 “兼職” 保持高度警惕,其本質極可能是在為犯罪活動提供幫助。
主動舉報線索如發現非法收購、租售 “兩卡” 的線索,請立即撥打 110 或向當地公安機關舉報,共同筑牢反詐防線。
學法懂法守法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》及相關法律法規,非法出租、出售、出借電話卡、銀行卡等行為,將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,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責編:王輝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









